由于生产型企业离不开原材料,而购买原材料的时候常常是没有及时收到发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结算凭证又是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有这样的一个例子,可以从下文具体的分析应该怎么处理购买原材料而未收到发票的情况。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29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如果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5000元。6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下面请看益鑫诚代理记账公司给你详细解答:
甲企业应于3月末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5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4月初将上述会计分录原账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在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以上**是应该怎么处理购买原材料而未收到发票的情况。购买原材料未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具体涉及借贷方科目的原材料、应付账款、应交税费、银行存款这几个科目。根据上文的具体情况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益鑫诚代理记账公司拥有********专业的会计团队,专攻代理记账等服务,并深受客户的好评。如果您对于这方面不了解均可咨询我司,将会为您耐心解答!